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2年。学院占地89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40.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06亿元,拥有唐槐、龙潭、许坦三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建校70年来,先后为国家培养12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档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是山西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021年山西省第十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首届年度总冠军。
因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投递至学院人事部电子邮箱sxgy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博士+姓名+学科+毕业院校名称。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个人自荐材料、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科研项目书等材料。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线为60分,并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人事部。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0351-3350560
监督(举报)电话:0351-3350023 335048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