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提升学院产学研能力,实现校企无缝衔接,促进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社会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为我省经济发展输送高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任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技能大师和企业技术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柔性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按需引进、择优聘用、目标管理”的原则,柔性引进一批助力学院教学改革,促进科研创新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合同约束”的柔性引进关系,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科研要求和身体条件。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违反学风作风行为准则和科研诚信行为被处理的;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三、柔性引进岗位和具体条件

柔性引进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等内容,见《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专业领军人才

1、学术造诣较深,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能对学院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为我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能较好地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3、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和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研经费累计到款500万元以上。

4、近年来发表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或SCI论文5篇以上;或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2项以上;或有已转化的发明专利或科技成果。

5、一般具有正高级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对于科研成果突出、学术影响大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技能大师

1、一般应具备市级以上技能类人才荣誉,如近年来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国有企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和“三晋技术能手”等。

2、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做出显著贡献。

3、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全县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4、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或全国二类、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两名。

5、一般具有高级技师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三)企业技术带头人

1、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2、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3、在本行业领域和企业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知名度,近三年的科研工作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①承担多项政府、行业、企业委托的技术服务项目,横向技术服务到账累计30--50万元以上;

②在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工艺改进等方面成果突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或多项实用新型专利;

③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取得明显效益;

④获得1项以上地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4、具有本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

5、一般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四、柔性引进人才岗位职责

(一)专业领军人才

充分发挥专业领军人才作用,带领本学科学术(技术)科研团队,申报有经费支持的省部级科研课题(不包括教育科学规划和教研课题);每年要取得一定的成果(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地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聘期内完成一定数额以上企业技术攻关和技术服务项目;负责制定本团队青年教师的成长规划等。

(二)技能大师

充分发挥技能大师作用,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划,组建技术攻关团队开展科研及技术服务项目,到款一定金额以上;指导团队每年获得专利,并力争转化为一定的技术成果;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在各类技能大赛中出成绩,使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水平在山西省及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中具有引领作用。

(三)企业技术带头人

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带头人作用,带领和指导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各级各类技术服务项目,培养一支优秀技术服务团队、一批技术服务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主持和带领团队承担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委托的应用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工艺改进等横向技术服务项目,取得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科技成果和成果转化效益

具体指标分别在个人聘用协议中载明。

五、工作形式

(一)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来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长期者一般每年来院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短期者一般每年来院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二)柔性引进的高水平人才必须在学院实质性地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如指导专业建设、承担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合作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和科研工作、指导实践教学环节等。在学院工作期间发表论文、成果获奖及课题申报须署名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三)柔性引进人才的聘期一般为2至3年,期满后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六、岗位待遇

(一)基本工资:长期者可参照国家有关文件,按照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核定起薪。短期者无基本工资。

(二)岗位绩效工资:按5万/年绩效工资标准分10个月发放,先发放70%,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剩余岗位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剩余岗位绩效工资不予发放。连续两年没有按期完成年度考核目标者予以解聘。

(三)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参照学院绩效文件确定。

(四)学院提供工作期间必要的办公、实训和生活等条件。

七、引进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择优引进的方式开展。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填写对应岗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3、4)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姓名+引进人才岗位”,发送至sxgy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取消其面谈考核资格;对通过审查者,将通知本人面谈考核时间。

(三)面谈考核。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谈考核环节,由人事处负责组成3-5人的专业面试工作组,面谈重点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就工作待遇等达成一致意见。

(四)体检考察。对面谈考核通过人员,由人事处安排体检,并进行实地考察。

(五)引进使用。综合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双方签订引进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八、管理与考核

(一)用人单位负责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日常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的服务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聘期任务顺利完成。

(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人事处牵头教务处、教科研中心、系部等相关专家组成考评组,对柔性引进人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九、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张长青 宋军

副组长:李茂林 祁茂荣 杜英堂 田玉明 蔡红新

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组织实施工作。

办公室主任:杜英堂(兼)

成 员:人事处、组织部、党政办、宣传部、纪检室、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网络信息中心、各系部负责人。

十、纪律及其他

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一、联系电话

联系人:常老师、王老师

电话:0351-3350023,3350560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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