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全省唯一一所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近七十年来,经过几代林院人的不懈努力,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取得了诸多成绩。2007年学院被评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2014年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达到A级标准。2015年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被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其中,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变更名称或撤并的,依据教育部门所明确的新旧专业名称对应关系,可按符合专业要求对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9月1日之前取得(因受疫情影响,毕业时间调整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后,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12月底)。

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时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时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9月26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9月26日24:00至9月27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29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9:00至9月29日16: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0年9月29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生源地为山西省的,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20年10月15日前统一反馈;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的,可于2020年10月17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1)时间:2020年10月17日

(2)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细内容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2)。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在11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省林草局和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林草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省林草局和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形式,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综合成绩次日在省林草局和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考生在收到体检不合格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考察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林草局、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省林草局、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省林草局及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省人社厅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省林草局、省人社厅、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1-3438956

监督电话:0351-343942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1日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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