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按照北京市 2023年度“优培计划”工作部署,根据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优培计划”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北京大学等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北京交通大学等26所在京“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2023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2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博士学位且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
6.截至2022年10月,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质和能力;
9.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10.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0月27日至31日,报考人员按照北京市 2022年度“优培计划”统一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及支撑材料。10月27日至11月1日学校完成资格审查。
(二)简历筛选
院系工作组通过报名系统中《个人信息表》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择优筛选。请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等准确填入《个人信息表》。院系工作组将按照1:8比例择优确定进入教学科研专业能力考察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8,以实际人数为准),并于11月11日前通知考生简历筛选结果及教学科研专业能力考察安排。
(三)教学科研专业能力考察
11月中下旬,院系组织完成教学科研专业能力考察。教学科研专业能力考察包括试讲、学术科研成果及水平评价。考察形式视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现场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试讲主题由报考人员围绕岗位与个人研究专长自拟。专业能力考察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合格人员进入学校综合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11月下旬,院系组织开展教学科研专业能力考察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或扫描件由院系留存备查。视疫情防控形势,如京外人员不便来京,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复审材料,外国语学院6587@cn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6659@cnu.edu.cn 大学英语教研部daxueyingyubu@126.com 。
资格复审核验内容:全体考生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最高学历期间成绩单(必修课无重修或补考)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国内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生推荐表、优培计划推荐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等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核验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出入境记录、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五)综合面试
12月下旬,学校组织开展综合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后确定个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教学科研专业能力考察、综合面试各占50%权重,合格线为7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2023年1月上旬,入围人员完成体检、心理测评及综合考察工作。体检须在北京市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应为“符合教师体检标准”。视疫情防控形势,如京外人员不便来京,可选择当地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
(七)公示
学校根据遴选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一)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学校将以电话、信息形式通知遴选考察事宜。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自负。
(二)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签约、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
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