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和发展需要,现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教师,现将岗位及聘用条件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招聘人数:5人;

2.年龄及专业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读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专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专业,具有统招本科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2日,每日9点至15点。

2.联系人:任老师,刘老师

3.咨询电话:0431-85716602

4.有意向考生准备好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报名时间到长春工业大学南湖广场校区主楼人事与人才工作处1257室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纸质件(附件1)、个人简历电子版和纸质件(附件2);

(2)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入学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入党志愿书或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人才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必备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我校人才处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研究确认。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内容和方式考试前五天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及格线以下不予录用。

公告中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学术水平初审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学术水平初审或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学术水平初审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按照《长春工业大学临时用工管理规定》兑现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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