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总计招聘高校毕业生19名,招聘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吉林工程职业学院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至2003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吉林工程职业学院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须在2021年7月末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外取得学历的考生,需要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4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鉴于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本次发布公告采取电子邮箱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填写《吉林工程职业学院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要求的资格证扫描件等材料统一存放到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本人姓名和应聘岗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招聘邮箱jlgcrsc@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附件栏注明“专项招聘××岗位+姓名”。待学校审核后进行下一步的工作,请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和学校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021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后续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并确保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人事处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复审

学校将在现场确认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三、招聘考试

一般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一些特殊类岗位需要进行专项考核。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加试后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学校网站主页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联系信息

联系人:郭老师

咨询电话:0434-3252239、3352115

应聘邮箱:jlgcrsc@126.com

人事处网站:https://www.jlevc.cn/rsc/index.jhtml

附件下载

应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高校职聘网”
0571-87853702
点击咨询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