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签署共建学校协议,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高校。

建校69年,学校已发展成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艺等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已培养出11万多名毕业生,其中大部分是国家石油石化行业的管理及技术骨干。

学校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确立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学科专业结构和师资队伍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有力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目前,学校进入努力建设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发展阶段,根据发展定位和师资队伍规划,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待遇政策

一、基本要求

拟引进的人才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二、人才层次

第一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等。

第二层次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IEEE Fellow及相当层次人才、国家科技重点研发项目首席科学家及相当层次专家等。

第三层次人才

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相当层次杰出人才等。

第四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辽宁省领军人才、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攀登学者及外省相当层次的专家等。

第五层次人才

1、国(境)外知名大学的副教授(或相当职务,须有终身职务)、双一流大学(A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且已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优秀人才等。

2、国(境)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国(境)外知名学术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近5年内在所从事领域内学术期刊发表三区及以上论文5篇。

3、国内博士学位获得者。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等国家级项目2项或近5年内在所从事领域内学术期刊发表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等学科,发表三区及以上论文5篇,且有2篇为TOP期刊。

第六层次人才

具有发展潜力的国(境)内外博士学位获得者,或本硕博均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或非双一流大学的优势特色学科,并发表相关研究性论文:

(1)理工类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EI(会议论文除外)收录,计算机学科有影响力的会议论文可等同SCIE论文;

(2)人文社科及管理学等学科发表学术论文被SSCI、CSSCI、A&HCI收录。

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数学、体育和艺术学科可降低论文要求。

注:1.第六层次引进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如具有副教授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第五层次人才仅限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等学科。第五层次引进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发表论文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作者。一区论文为JCR《期刊引用报告》中影响因子在对应学科排名前5%的论文,二区论文为JCR中影响因子在对应学科排名前20%的论文,三区论文为JCR中影响因子在对应学科排名前50%的论文,1篇一区论文可按2篇二区论文计,1篇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期刊A类论文可等同于一篇二区论文。

以上对各层次人才的人才称号、职称、经历、学术成果的要求仅作为引进的必要、基础条件,不作为引进及享受待遇的唯一条件。

第四条 人才待遇

1、学校根据人才层次给予相应的引进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协商确定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安家费和住房等待遇条件。

各层次人才待遇

人才层次

科研启动金(万元)

基础年薪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第一层次人才

按需配置

按需配置

面议

面议

第二层次人才

500-1000

50-200

70-120

250-300

第三层次人才

300-500

30-50

50-70

100-250

第四层次人才

100-300

20-30

30-50

60-100

第五层次人才

70-100

10-20

事业单位

标准工资

40-60

第六层次人才

5-8

3-5

20-30

实际收入=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2、第一层次人才,安排配偶工作,配置助手2名、专车1台。第二至第四层次聘任相应层级教授职称,根据配偶情况以适当方式安置校内工作或协助在本地落实工作。第五层次人才,聘任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教授待遇5年。享受校内待遇期间可正常参与晋升。协助解决子女中小学入学问题。

3、学校采取“以房引才”政策。博士教师公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引进博士可按优惠价通过交抵押金的方式获得使用权。

4、学校设立学科特设岗位。学科领军人才特殊津贴为6000元/月,学科特聘教授津贴为4500元/月,学术带头人特殊津贴为3200元/月,青年拔尖人才特殊津贴为1300元/月。

5、新引进博士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非副高以上职称(待遇),每月发放1000元博士津贴,发放时限为2年。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博士)招聘指导计划

序号

单位

学科目录

学历学位

联系方式

1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

化学工程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杨占旭

024-56860958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有机化学

环境工程

2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赵强

024-56865010

电气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研究生

魏海平

024-568608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4

机械工程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博士研究生

任建民

024-56860168

工程力学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

5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博士研究生

马贵阳

024-56861858

土木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6

经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贾蔚

024-56860765

工商管理

理论经济学

7

理学院

物理学

博士研究生

玉姣

024-56860819

数学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

博士研究生

刘淑艳

024-56863349

马克思主义理论

政治学

历史学

9

外国语学院

外语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梁建民

024-56864308

10

体育学院

体育学

博士研究生

崔凤海

024-56860558

11

矿业工程学院

矿业工程

博士研究生

张树江

024-56866618

土木工程

测绘科学与技术

交通运输工程

13

艺术学院

艺术学

博士研究生

汪昌安

024-56866400

一、应聘需要材料

1、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2、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详细材料的复印件。

3、家庭情况及详细联系方法。

二、应聘者可同相关单位联系或与人事处联系。

1、简历请邮递至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人事处。

2、如果发邮件主题请写“应聘学院(部)-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毕业时间”格式。

三、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丹东路西段1号,邮编(113001)

联系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吴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41360003 18004131390 024-56860011

E-mail:shdxrsc@163.com

诚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与我们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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