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及上级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其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推动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组织开展面向毕业生的科研助理(非编)岗位专项招聘计划,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共计6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岗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2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与工作期限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一经录用,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工作均由我校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
2.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组织。
(三)公示和聘用
各用人单位根据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须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1.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 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咨询人事处、科研处或各岗位联系人。
咨询联系人:人事处许老师(87713574,13805794526);科研处熊老师(86873808,13758205330)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