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及上级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其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推动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组织开展面向毕业生的科研助理(非编)岗位专项招聘计划,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共计6。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岗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与工作期限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一经录用,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工作均由我校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20818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

2.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组织。

(三)公示和聘用

各用人单位根据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须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1.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 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咨询人事处科研处或各岗位联系人。

咨询联系人:人事处许老师8771357413805794526);科研处熊老师8687380813758205330

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2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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