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0192人。现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有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表演、绘画、环境设计、工艺美术、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动画、中国画、音乐表演),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科自主成才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1个山东省培育建设一流学科(音乐与舞蹈学),1个山东省培育建设高水平学科(美术学),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其中音乐学为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中国画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舞蹈学、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山东年画”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1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齐鲁音乐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山东秧歌”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山东年画”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山东传统戏曲艺术高层次人才研究培训基地、“文化遗产科技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造型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代手工艺术创新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30余人。学校不断加快国际化办学步伐,先后与澳大利亚、美国、法国、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的30所院校签定了友好交流协议书,在学术交流、教师互派、学生互换、艺术演展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交流与合作。建校63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作用,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6日以后出生),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组织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6日以后出生);

6.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c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至2022年4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ca.edu.cn/index.htm)中“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入口”进入报名网站,按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更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逾期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补充完善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的简历不再予以审核。

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和学校人事处官网发布,请相应岗位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网上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报名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8);

(3)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研究生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或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或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单翻译件扫描件或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翻译件;

(4)有艺术实践与创作奖项要求的岗位,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获奖作品图片以及参赛的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辅导员、组织员岗位的按照岗位要求须相应提供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及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附件4、5);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开具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2年4月6日;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7),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8)诚信承诺书(附件9);

(9)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发布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登录系统和网站,查询结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1.教师岗位1-13

教师岗位1-13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一般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通过报名系统或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教师岗位14,辅导员岗位1-2,教辅岗位1-2,组织员岗位1

以上岗位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比例(辅导员岗位1-2按1:5;教师14、教辅岗位1-2、组织员岗位1按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或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现场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上述网上报名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截至面试时,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一般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通过报名系统或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2229

举报电话:0531-86522221(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531-86522230(考生违规举报电话)

七、其他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议所有考生于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外出,以免受疫情影响造成不便。考生考试期间,应积极配合接受相关部门健康排查,避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做好个人防护。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本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艺术学院

 2022年4月6日

0571-87853702
点击咨询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