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是隶属于上海市教委的事业单位,是市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学校主要承担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人才培养和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科研岗位:249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学科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和建设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热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紧缺或急需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hr.shnu.edu.cn/90/9d/c20833a757917/page.htm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教学科研岗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电子邮件发送到相应的学院电子邮箱。应聘邮件材料包括个人基本资料、科研情况和学术论著列表等,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教学科研岗位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和下属各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笔试或面试)通知。

3、笔试、面试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由学校或各学院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试讲或答辩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20023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1-64328639

人事处网址:http://hr.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

2022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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