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XinjiangMedicalUniversity)位于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雪莲山脚下,是新疆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医学院校。学校的前身为“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重点项目。学校始建于1954年,1956年7月建成招生。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8月,学校正式成为省部委共建高校。

学校秉承“好学、力行、笃医、创新”的校训,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根边疆、奉献边疆,培养了8万多名优秀医学人才,为守护边疆各族人民生命健康,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人才培养、民生福祉、边疆巩固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校有雪莲山校区、新医路校区、鲤鱼山校区、明园校区、仓房沟校区5个校区。雪莲山校区占地2165亩,是一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师资一流的现代化大学校园,完成了办学重心向雪莲山校区的转移,为建设西部乃至全国一流的医科大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近1.5万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近4千人,博士研究生376人,普通专科生4590人,各层次学历教育留学生740人。2006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下设22个院部,开设2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管理学、理学、文学四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类为主,其他学科相辅相成的专业结构与布局。学校现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拥有6个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其中2个高峰学科、4个高原学科;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58‰;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培育项目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3个、自治区研究所24个、教育厅重点实验室5个、校级实验室22个。学校立足新疆及周边地区重大疾病、特高发疾病防治和区域特殊药物资源开发开展研究。

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8所,均为三级甲等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连续四年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西北区医院综合实力排行榜》中位居第三名,心血管、骨科等优势学科享誉疆内外;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是以神经脑科疾病诊疗为特色的综合性医院,是西北五省唯一的民政部“明天计划”脑瘫手术康复治疗定点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和第四临床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附属中医医院)是疆内水平最高的肿瘤专科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是自治区首批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内分泌科和妇科是重点支撑学科;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是具有鲜明骨科特色的综合性医院;第七临床医学院(第七附属医院)以老年病诊疗及康养并重、医养结合服务为特色的老年病综合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第八附属医院)是传染病专科医院,“自治区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自治区结核病研究所”,自治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各直属附属医院共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2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85个,编制床位12000余张,年门诊量780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54万人次。各附属医院协同发展、整体联动,形成了优势集中、各有特色、分布合理、实力强劲的医疗资源集群,为新疆各族人民健康保驾护航,为国家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和医疗服务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历届、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人,其中教师岗5人,实验岗1人,专职辅导员5人,其他专技岗1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待遇

被我校录用的考生,纳入事业编制后即可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硕士研究生基本津贴为每人每月4000元(不含基本工资及其他待遇)。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2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八)应聘教师岗位、实验岗位者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医学类岗位的人员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医学背景。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因研究生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B4004)需入住男生公寓,故仅限男性报名(详见附件1)。

(十)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90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5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0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5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

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考生报名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考生须在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2日16:00(京时)内将报名材料相关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考生姓名-资料名称”重命名)打压缩包后以“报考学院-岗位编码-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附件6)。纸质版报名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携带,请按顺序排列:

1.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附件3)。“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1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8.电子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9.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10.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PDF格式)、原件。

11.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12.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相关规定,采用绿色通道。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

八、资格审查

由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上发布。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考核方式

(一)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以B1和B2开头的岗位,按相关规定,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

考核分为: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及试讲成绩(含专业技能考核)占70%,试工成绩占30%。

(二)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以B4开头的岗位,按相关规定,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聘。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工三个考核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30%。

(三)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岗位编码以B4开头的岗位)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布(http://www.xjmu.edu.cn)。

2.面试

(1)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岗位编码以B1、B2开头的岗位)

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岗位编码以B4开头的岗位)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试工(岗位编码以B1、B2、B4开头的岗位)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http://www.xjmu.edu.cn)。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岗位编码以B1和B2开头的岗位: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2.岗位编码以B4开头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40%+面试×30%+试工×30%

报考以上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在考察中出现以下所述情形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制、反对言行者;

2.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者或虽有结论但不适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

3.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害者;

4.有民族分裂言行,参与民族分裂活动者;

5.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者。

(四)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二、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咨询电话

0991-2110072(李老师、樊老师)

十六、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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