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是外交部、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院以服务中国外交事业为宗旨,秉承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办学理念,以周恩来总理向外交人员提出的“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十六字方针作为校训,致力于培养“爱祖国、知世界、通专业、精外语、高素质、复合型”高层次外交外事人才。自建校以来,学院培养了大批外交外事及其他行业优秀人才,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外交和教育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术背景,以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参加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

7.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8.京内调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定的正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北京市常住户口;

9.京外人才引进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熟练掌握一门及以上外语,教授年龄在50岁(含)以下,副教授年龄在45岁(含)以下(不含绿色通道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拟招聘教学科研岗位20个,教学辅助岗位7个,党政管理岗位15个,专职辅导员2个,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外交学院2021年招聘信息表》(附件1)。根据主管部门批复的计划,个别岗位将做出相应调整。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招聘信息,结合自身条件,下载填写《外交学院拟录用人员推荐表》(附件2),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获奖证书、研究成果,以及本人一张近期全身生活照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部门投递。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各岗位不低于1:4比例安排相关人员参加面试、笔试等环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考试,不能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根据考试情况并结合岗位特点,安排入围人选集中进行体检、政审。 

4.综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

5.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上级部门统一公示)。

五、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均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外交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2月8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七、特别提示

1.曾受过刑事处罚、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4.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外交学院

2020年12月14日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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