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风景游览胜地广西桂林市,现有金鸡岭校区、六合路校区、花江校区、北海校区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153亩,现有教职工3100余人,拥有“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一大批优秀高层次人才。

一、学科要求

工科领域: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生物医学工程。

理科领域:数学、物理学、统计学。

人文社科领域:法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艺术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中国语言文学。

管理与经济领域: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

二、招聘条件

引进的人才应有海外求学或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急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引进后须全职在我校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后,具有2年以上国(境)外科研工作经历;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自主创新创业成果显著,且为高校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国(境)外著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引进,不受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限制(即优秀海外应届毕业博士可申报);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回国工作一年之内均可申报。属于公派出国(境)外访学进修人员,不作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

三、引进待遇

对于入选广西高校“百人计划”的人员,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政府资助待遇

自治区一次性给予理工类人员50万元、人文社科类人员30万元的科研资助。

(二)学校引进待遇

1.学校提供理工类人员引进待遇不低于50万元,人文社科类人员引进待遇不低于40万元,上不封顶。

2.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25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3.学校按自治区资助待遇1:1配套(理工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其中学校配套经费的80%可用于改善生活。

(三)其他待遇

1.配偶: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其本人的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配偶,以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的方式照顾性安置。

2.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并有国(境)外高校、专业科研机构或企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国(境)外3年以上博士后研究经历者,来校工作后可直接评审正高级职称。

四、相关要求

1.如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研究方向及内容、所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等)发送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邮箱。

2.待相关项目启动申报程序时,学校将安排专人协助申报。

3.对入选广西高校“百人计划”且成果特别突出,同时符合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有关规定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

五、联系方式

1.广西“百人计划”申报项目政策咨询联系人:人事处袁老师,+86-773-2291258,shizi@guet.edu.cn。

2.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咨询联系人:人事处董老师,+86-773-2319230,zhaopin@guet.edu.cn。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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