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对以下岗位进行招聘,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加入天津大学。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单位

学生工作部

三、编制类型

事业编制

四、招聘人数

5

起始日期:2020-08-03

截止日期:2020-10-31

五、薪资待遇

按照天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

六、岗位说明

负责相关学院(部)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勤工助学、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就业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等。

七、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认真执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中共党员,热爱辅导员工作,身心健康; 

3.2021年7月前能按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关学科背景,获得的博士学位原则上应在以下一级学科内: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世界史、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英语书面和口语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

八、报名方式

通过“天津大学招聘系统”应聘。新用户请先注册,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进行岗位申请。 

信息备注:

1.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注册报名,不接受书面或电子邮件报送的简历材料。 

2.在“天津大学招聘系统”进行岗位申请时,请在“附件信息”页面上传个人简历(中文)、《天津大学2020年专职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对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认识(800-1000字)和本硕博各个阶段的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英语水平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件请以“姓名--简历”、“姓名--登记表”、“姓名--对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认识”以及“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3.学校将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进入复试的学生。为了保证联系通畅,应聘者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4.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天津大学2020年专职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请到“人事处—招聘与人才引进—下载专区”中下载。 

6.若有疑问可发邮件至电子邮箱:tjufdyzp@163.com。

天津大学人事处

天津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4日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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