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博士毕业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硕士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硕士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属专业。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截止,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邮箱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填写《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投递至招聘学院报名邮箱(具体见岗位列表),文件名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例:张三 刑法学)。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填写《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申请表》,并至招聘学院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截止。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学院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招聘学院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初审结果及试讲时间、地点、方式。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试讲前应至招聘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请表》一份。③本人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就读证明。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是否为学术型硕士和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处)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在学院证明无效)。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核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核,考核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一)试讲。试讲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采取线上试讲或线下试讲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试讲时间、地点、方式以招聘学院电话通知为准。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试讲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试讲成绩在招聘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采取线上面试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线上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招聘学院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若拟聘岗位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招聘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由招聘学院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备案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七、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
八、相关待遇
1.占用学校事业编制。
2.住房待遇。可自愿购买学校90㎡左右教职工公寓(仅享有使用权)住房一套。
3.工资待遇。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学校校内绩效工资及福利。
4.学校为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设立“引进人才项目”一项,资助经费20000元。
5.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6.对未办理入职手续前上班的急需紧缺人才每月发放2500元生活补贴。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2811
甘肃政法大学
2020年9月14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