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结合本院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3人,岗位条件、各岗位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初级岗位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020届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2018-2019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由具有用人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的,不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与我院联系报名;其他岗位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 9:00-9月10 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7日 11:00-9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shlzyxy.com,点击报名链接http://qzpta6.chinasyks.org.cn/New_tahlzyxy/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人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相关专业目录设置。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538-8082312,申请增补专业。经我院研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在学院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
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9月9日15: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9月7日11:00—9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的笔试人员和通过资格初审的直接面试人员,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2020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疫情实际情况,按照通知时间,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9月7日11:00—9月11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将相关材料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发送至审核电子邮箱tshlzyxyzzrsc@163.com,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我院收到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不通过的,工作人员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并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向我单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9月7日前取得。
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报到证扫描件。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3、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4、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党员身份要求的,由所在党组织提供党员身份相关证明。
(四)考试
面向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面向紧缺专业的研究生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采取直接考察或直接面试方式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院研究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比例。经研究批准后降低或取消开考比例的岗位,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1、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类和综合类两大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经研究批准并公告后降低或取消开考比例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即进入面试范围。因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直接进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我院将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学院《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人员,可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资格审核电话:0538-8082312                     
咨询时间:2020年9月7日至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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