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合作论坛机制下唯一经贸合作平台的中非经贸博览会永久落户湖南。为深入落实对非合作“八大行动”和习总书记贺信精神,湖南省委常委会提出“建立健全智力支撑等对非经贸合作长效机制”,依托湖南大学,吸纳湘潭大学与湖南农业大学等组建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研究院旨在发挥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实践平台优势,国际贸易学国家重点学科等基础科研优势,研究中非经贸合作发展过程中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政策问题和重大理论,承接国家和湖南省相关重大、热点、急需项目,为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市场化服务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的对策建议,致力于推动新时代中非及湘非经贸合作,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

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下设湖南大学中非经贸合作研究基地。现设立博士后项目,诚邀优秀青年学者从事中非经贸合作领域的研究工作。

一、申请条件

博士毕业三年以内(第二站不限)、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学校及学院招收条件者,均可提出进站申请;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以下,以省博管办的年龄要求为限。具备非洲相关研究基础或法语能力者优先。

二、合作导师概况

中非经贸合作研究基地博士生合作导师包括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暨文化名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育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湖湘英才支持计划人选等。

详细信息可在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http://caeti.hnu.edu.cn)或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http://cet.hnu.edu.cn)主页 “研究人员/教师队伍”栏进行查询。

三、全职博士后资助类型及待遇

资助类型

资助条件

出站基本要求

年薪待遇

其他待遇

特别资助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入选者

在站期间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质量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1篇在院定A类期刊发表)

30万/年(含国家资助)+导师/基地配套

提供博士后公寓或1800元/月租房补贴,享受学校及学院同等科研奖励,子女享受我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待遇。

重点资助

博士毕业于 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的海外(境外)高校或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或国内双一流高校或A-及以上学科;或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研究成果

在站期间获得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质量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1篇在院定A类期刊发表)

20万/年+导师/基地配套

一般资助

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全职在站博士后

在站期间获得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研国家级研究项目(排名前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质量论文不少于1篇

12万/年+导师/基地配套

博士后分类资助条件和标准具体可以参见学校《关于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导师/基地将另外提供的科学研究经费5万元/年。

四、职业发展及其他支持

1.在站期间,计算工作年限,参加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2.学校设立“杰出博士后奖”(每年评选一次),入选者可直接申请教师副教授岗位,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派出项目)或同等竞争程度的博士后人才项目且研究成果突出者,出站后直接入选“杰出博士后”,申请留校不受本校来源比例限制。

3.进站博士后可无偿使用研究院特有的中非经贸合作相关数据库用于科学研究。

五、招收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请人员可随时向校博管办或学院提出进站申请,学院将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原则予以招收。

2.招收流程及材料要求详见网站:http://postdoctor.hnu.cn/

3.博士后申请、在站、出站、延期、退站等相关管理要求具体参见《湖南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湖南大学博士后招收条件及程序》、《湖南大学博士后在站、出站、延期、退站管理办法》等。

六、联系方式

1.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联系电话:18358968920      联系人:徐老师

电子邮箱:hangtianxu@hnu.edu.cn

邮编:410079

2.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0731-88822723     联系人:徐老师

电子信箱:boshihou@hnu.edu.cn

邮编:4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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