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创始于1945年,1949年因院系调整而中止。1994年同济大学恢复法律系,2009年正式恢复法学院建制。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同济大学引进知名法官蒋惠岭担任法学院院长,重拾振兴法科、再创辉煌之宏愿,制定新的五年发展蓝图,立志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同济大学法学院将顺应时代要求,服务国家大局,以学术研究为先导,以职业训练为本业,更新办学理念,创新培养模式,践行“立时代潮头,通古今变化,育法律英才,发思想先声”理念。

同济大学法学院广纳天下贤士,诚邀海内外仁人志士加盟,培养法律人才,繁荣法律学术,共赴法治大业,实现“同济天下”之抱负。

招聘岗位

学科方向: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招聘岗位:长聘教授、预聘副教授、预聘助理教授

申请条件

1.长聘教授

1)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学和科研;

2)具有博士学位。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年龄一般不超过45(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教学能力强,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前沿课程的教学任务;

4)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成果突出,在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2.预聘副教授

1)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学和科研;

2)具有博士学位。能够熟练运用外语授课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教学能力强,能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

4)科研成果显著,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预聘助理教授

1)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学和科研;

2)具有博士学位。能够熟练运用外语授课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有连续二年海外经历者优先;

3)能够胜任本学科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4)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岗位职责

1.开展人才培养,承担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指导和培养研究生;

2.从事学术研究,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提升学院学科整体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3.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交流与合作;

4. 组织和参与学科建设,完成交办的学院公共事务。

薪酬待遇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受聘为同济大学长聘教授、预聘副教授、预聘助理教授的人员实行年薪制,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对于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学校设有多种“人才计划”,实行特殊薪酬政策,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

招聘时间

1.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zoumm@tongji.edu.cn,07210@tongji.edu.cn。应聘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出生日期、从本科开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研究领域等)、个人学术成果等,合成一个文件发送。

2. 应聘者在学校人事处招聘网站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网址如下(链接可见法学院网站通知):

https://zp.tongji.edu.cn/conten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21&wid=f187ffe8d76d411cade7e702a0ecd615

3. 本次招聘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学院邮箱常年接受应聘者材料,并定期组织选聘评审。

联系方式

1. 学院人事工作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2644

联系邮箱:zoumm@tongji.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A(200092)

2.如有政策咨询等事宜,可联系学校人事处:

电话:021-65983515;65983862

邮箱:szk@tongji.edu.cn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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