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生态环境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公办高校,是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监督下,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和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8个,招聘计划1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hbcollege.com.cn/)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后到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http://218.76.24.162:61003/),进入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用户→根据“报名须知”,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保存并提交信息。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应聘者携带好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①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事处网页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通过学信
网(http://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的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未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现任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2.网上报名及与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2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综合楼411、412办公室。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对应报考岗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毕业证的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职称、行业企业或项目实践经历的,应提交职称证、行业企业或项目实践经历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身份的,应提交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工作经历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民营企业和单位工作经历提供劳动合同)。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7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考生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会在报名服务平台中向应聘考生反馈。
2.复审:对照岗位条件当面核实考生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时间和方式,以及领取准考证通知在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事处网页(http://zzb.cshbxy.com/)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岗位编码B1-B13: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
(2)岗位编码B14-B18: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
3.关于笔试、试讲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能力、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等能力,总分100分。
应聘B14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应聘B15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培训管理相关知识。
应聘B16-18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生管理相关知识。
(2)试讲:试讲采取授课和专业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教学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和职业素养等能力,总分100分。
4.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5.应聘人员参加所有环节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环节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622727(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622768(学院纪检监察室)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