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65万平方米。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机械工程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硕士(MBA)、电子信息硕士、农业硕士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河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田径队多次蝉联河北省大运会团体冠军。男篮每年代表河北省参加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成果丰硕。“十二五”以来,承担138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97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1386篇SCI、EI收录期刊论文。与美国、英国、日本、德国、俄罗斯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建立了稳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与20余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学校主办《河北工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作为唯一主编单位,与英国科学出版社联合出版SCI和EI同时检索学术期刊Energy Exploration & Exploitation;作为第一主编单位,与美国阿拉斯加大学、英国朗堡大学、乌克兰国立建筑技术大学联合创办Scopus 数据库收录期刊World Journal of Engineering。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7月21日至2002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3名,专项招聘2020年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1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9:00—7月27日18:00。
报名电子邮箱:gcdxgkzp@hebeu.edu.cn
报名要求: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河北工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和文件名格式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3日--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资格审查地点:邯郸市金龙大酒店。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500号。
电 话:17733093684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河北工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河北工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可从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下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中共党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预毕业院校出具在读学习证明,需写明入学及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由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通知。笔试结果在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并在河北工程大学张贴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试讲(测试)、答题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测试)、回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工程大学张贴公示。
3. 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果、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9025(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9280 (河北工程大学纪委)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工程大学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