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鉴于我校事业发展和紧缺(特殊)学科教学工作的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10名专任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三)身心健康;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请见附表件);

(五)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58.192.138.165/yzdxzp-2312/pages/index.html)。

1.报名、照片、材料上传时间:

2020年7月7日9:00-7月13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7月7日9:00-7月14日9:00;

3.缴费时间:

2020年7月7日9:00-7月14日12: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先熟悉《扬州大学2020年专任教师(人事代理)招聘岗位表》,登录“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按照岗位编号选择对应的岗位进入系统注册报名。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

3.附件材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上传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内容完整且清晰,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遇节假日顺延)可到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通过初审后且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6.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告。

三、现场审核和注意事项

    现场审核时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①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②社会人员携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方式

应聘岗位2、3考试包括笔试、心理测试和试讲;应聘岗位1、4、5考试包括笔试、心理测试、试讲和实操。

1.笔试和心理测试拟于2020年7月18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开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高等教育、高校教学等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笔试结束后,组织心理测试,测试不达标的不进入试讲和实操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和心理测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和实操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试讲和实操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试讲拟于2020年7月19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开展。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3实操拟于2020年7月19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开展。实操考核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对应用能力、工作经验、岗位技能等做出评价。实操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实操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应聘岗位2、3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应聘岗位1、4、5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实操成绩×40%。笔试、试讲、实操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注意事项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以网上公告或手机发送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考试规定,服从管理。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违反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用人方式

硕士毕业生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依据学校有关政策,参照学校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聘期结束时进行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七、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扬州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施老师、韩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972358

联系人:张老师

扬州大学人事处

2020年7月6日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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